景德鎮中院“穿透式調查”破解房屋抵債連環案
來源: 江南都市報 | 日期: 2025年06月30日 | 制作: 肖琳琪 | 新聞熱線: 0791-86849110
江南都市報訊 余佳、余凌霄、全媒體記者蘭春報道:“真心感謝你!”當事人李某的母親雙手顫抖著接過裁定書,話語中滿是感激。近日,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以“穿透式調查”破解復雜案情,讓一起歷經原審、再審的涉房屋債務糾紛在司法溫情處理中畫上句號,生動詮釋了“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”的深刻內涵。
【案情回顧】
汪某因欠李某債務未能償還,便約定將登記在女兒名下的房屋給李某居住,以此償債。由于李某欠江某債務未能償還,2020年12月,江某與李某、汪某簽訂協議書約定:李某以登記在汪某女兒名下的房屋產權及使用權抵償欠江某的債務,該房先由江某出售,若無法出售則由汪某出資80萬元收購。之后因江某未能售出房屋、汪某拒絕收購此房,糾紛訴至法院。
【法院審理】
原審法院認定李某、汪某為共同債務人,判決二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。判決生效后,汪某以“非共同債務人”及“李某破壞房屋裝修構成欺詐”為由申請再審,案件進入再審程序。再審法院一審改判李某獨自擔責、汪某無責,李某不服提起上訴。
上訴期間,李某在監獄服刑,李某母親找到承辦法官訴說案情、反映困難。面對這起牽涉產權登記瑕疵、債務關系模糊、當事人服刑等多重復雜因素的案件,承辦法官開展了“地毯式”的庭外調查,奔赴多家銀行調取資金流水,查明資金流向,了解到房屋已出售給案外人夏某后,輾轉聯系到夏某與房屋中介,實地查看裝修現狀,固定證據。承辦法官多次組織三方談話,以證據鏈為支撐,從法律關系、交易習慣、社會情理多角度釋法析理。最終,在承辦法官不懈努力下,汪某表示認可原審判決,撤回再審請求。法院裁定撤銷再審一審判決,終結再審程序。
【法理分析】
司法裁判的本質不僅在于厘清法律關系,更在于回應民生訴求、化解實質矛盾。本案中,當事人因債務抵償房屋引發糾紛,歷經原審、再審一審,矛盾層層疊加,更牽涉服刑人員家庭困境與多方利益糾葛。承辦法官不依賴書面材料“紙上斷案”,而是以務實作風深入一線查證;不回避復雜矛盾“一判了之”,而是用耐心調解推動案結事了。
值班編輯:傅藍天
值班審核:周艷華
值班編委:游靜